荷兰公布中国部分口罩标准与欧洲标准等效


导读
4月7日,荷兰医疗保健及青少年监察局官方网站公布,为保障疫情期间个人防护用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充足供应,经荷兰社会事务及就业部(SZW)与荷兰国家公共卫生与环境研究院(RIVM)评估,中国部分口罩标准与相关欧洲标准等效。

其中,中国标准GB 2626-2006《呼吸防护用品—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》中KN95、KP95(防护等级相当于FFP2)和KN100、KP100(防护等级相当于FFP3)与欧洲标准EN 149:2001+A1:2009《呼吸防护装置颗粒防护用过滤半面罩要求、检验和标记》等效。如果中国KN95口罩作为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荷兰市场,则GB 2626-2006等效于荷兰国家标准NEN-EN 14683:2019《医用口罩要求和试验方法》。

针对防疫物资紧缺问题,荷兰政府统一协调全国防护产品,并调动各部门监管无CE标识相关产品。